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哪些要求
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有哪些要求?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希望对你有帮助。
1、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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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者返修等。
3、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企业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 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4、谨慎性的应用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否则,会损害会计信息质量,扭曲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这是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
1、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2、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3、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4、投资及清算股利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在清算股利方面,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当期收益。
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实务方法有很多,主要包括: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法、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发出假设、存货的跌价损失准备、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处理方法等。这些谨慎性方法的运用首先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数字,使企业净资产被低估、正的经济盈余被递延反映,但是有关这种谨慎性原则的经济后果,即投资者能否看出不同方法下盈余计量的谨慎性差异,还存在较多的争议。
1、谨慎性对企业财务报表数字的影响
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对于利得与损失的不对称确认要求,也就是说反映利得比反映损失要求有更严格的可证实性,损失被立即确认,而利得只有在实现以后才被确认。谨慎性的这种非对称确认特征主要影响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应计和盈余项目。
(1)净资产账面价值持续低于其市场价值。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时刻在发生变化,但是所有的这些变化(增值或贬值)并不会立即、完整地反映在企业会计账户和财务报表中。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价值减少(损失)通常被立即确认,而资产价值的上升(利得)通常被递延到它被出售或它的价值通过收入现金流量实现时才被确认。例如,在谨慎性原则下,固定资产当期的价值增值,是不允许反映在当期的资产计价上,而只能等到固定资产被出售时才能反映这部分增值。而固定资产当期的价值贬值,直接通过计提减值准备减少资产账面价值。
另外,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支出、广告支出一般而言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得,具有经济价值,但按照谨慎性原则要求,研发支出和广告支出直接费用化,而不能资本化反映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它们的价值被递延到以后期间由于研发支出和广告支出而产生的收入现金流量实现时才被确认。但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企业通常不会出售它的固定资产,并且研发支出和广告支出是持续发生的,由此推论,会计上对于资产贬值的反映是及时的、并且数额较大,而对于资产增值的反映是不及时的、并且数额相对较少。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谨慎性原则运用会导致企业净资产被系统低估——其账面价值持续低于其市场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被低估的程度越大,意味着企业会计越谨慎。利用谨慎性会计对企业净资产的持续低估特征,Beaver和Ryan提出了对谨慎性的一种实证计量模式: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市价比率计量模式。这一计量模式评估了净资产被累积低估的程度,通过计算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市价比率的持久偏差成分来反映财务报告谨慎性的程度。
(2)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持续为负。会计中的应计项目是由于权责发生制而产生的会计盈余与现金流量之间的时间性差异。从长期来看,如果会计方法是中立的并且企业是稳定的,折旧和摊销之前的累计净收益金额与经营现金流量趋向一致,因为当净收益超过(或低于)经营现金流量时会紧跟有负的(或正的)应计项目发生,正的应计与负的应计项目会随着时间反转,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趋向于零。但是在谨慎性原则下,应计项目净累计额持续为负,这是由于谨慎性对利得和损失的不对称处理特征所导致。在谨慎性原则下,损失一旦存在就要求被立即确认,即使与损失有关的现金流出可能还没有实际发生;而利得只有在现金流入实际发生时才能被确认。因此,在谨慎性原则下,损失趋向于被全部应计而利得不能应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趋向于被低估并且持续为负。利用谨慎性会导致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持续为负的特征,GiVoly和Hayn提出了谨慎性的另一种计量模式:应计项目的计量模式。这一模式认为,企业长期持续显著的负应计是谨慎性的标志。它通过计算负应计累积的程度和速度来反映财务报告谨慎性程度。
(3)盈余反映的及时性和盈余变化的持续性在“利好”与“利差”时期存在差异。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利得与损失时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企业“利好”时期与“利差”时期的会计盈余必然在及时性和持久性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盈余的及时性是指当期的会计盈余是否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经济盈余的变化。在谨慎性原则下,会计人员反映利得比反映损失要求有更高的可证实性,因此本期的会计盈余会反映本期所有的负的经济盈余变化(损失),而不会反映或只会部分反映本期正的经济盈余变化(利得)。换句话说,在谨慎性原则下,负的盈余和盈余变化要比正的盈余和盈余变化反映得及时。
会计盈余的持续性是指当期的会计盈余变化能否持续到未来。持续性和及时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及时性意味着本期信息已经反映在本期的会计盈余中,这样的盈余一般不具有很强的持续性。持续性则是由于本期会计盈余没有反映本期信息的全部影响,而是将其部分影响递延,这样的盈余一般不具有很强的及时性。在谨慎性原则下,由于负的盈余和盈余变化要比正的盈余和盈余变化反映得更加及时,因此正的盈余和盈余变化相对于负的盈余和盈余变化要更加持续。
利用谨慎性会计对正负盈余变化反映的及时性和持续性差异特征,Basu提出了另一种谨慎性实证计量模式:每股盈余/每股市价计量模式。这一计量模式反映了会计收益包括经济收益或利得的速度的差异,通过计算比较会计盈余对“好消息”和“坏消息”敏感性来反映财务报告谨慎性的程度。
2、谨慎性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谨慎性原则会低估企业净资产、递延反映正的经济盈余,那么这种低估的净资产和会计盈余是否会导致投资者对企业股票市场价格的低估呢?在这个问题上还在存在较大的争议。
有效市场假设认为,投资者不会系统地被盈余计量的各种可选择会计方法所误导,因此,从理论上分析,投资者在制定证券价格时应该能够估定不同方法下财务报表的内在谨慎性差异,并且自行对会计报告盈余进行调整,不会由于低估的账面资产和盈余数额而低估企业股票市价。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实证支持。例如Beaver和Dukes发现,采用加速折旧法(相对稳健)企业的平均盈余反应系数(ERCs)要比采用直线折旧法(相对激进)企业的平均盈余反应系数(ERCs)显著大。盈余反应系数是指某一证券的超常市场回报相对于该证券发行公司报告的盈利中非预期因素的反映程度。盈余反应系数越大,说明报告盈余信息含量越高。他们的证据表明市场在制定证券价格时考虑了盈余计量的内在方法,并且据此对企业报告盈余进行自行调整,支持了有效市场假设。
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观点认为,现实的资本市场并不是完全有效的,投资者通常不会区分盈余计量所采用的各种会计方法的谨慎性差异,因此,谨慎性原则对净资产的低估和对正的经济盈余的滞后反映,可能会导致市场对该股票价格的低估。例如,Salamon和Kopel将企业划分为激进会计组合群(同时运用直线折旧法和F1FO)和谨慎会计组合群(同时运用加速折旧法和LIFO),实证结果表明,这两类企业的盈余反应系数不存在显著差异,这一证据并不支持有效市场假设。
总之,在“证券市场是否完全有效”问题上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因此谨慎性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也是莫衷一是,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
摘 要
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虽然目前已经被广泛采用,也成为现在企业财务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的具体应用中是一把“双刃剑”,在处理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业务时,从业人员选择的会计政策不符合要求,因而影响会计政策的可靠性。不仅如此,企业有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都会操纵利润、虚估资产,而导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因而也会影响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本文介绍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核算中的具体运用情况,揭示了其逐渐暴露的局限性,并有针对地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措施。
关键词
谨慎性原则;会计实务应用;问题;
措施
1、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1.1 在资产方面的应用
1.1.1 在固定资产中的应用
在目前,企业会选择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合法,也就是加速折旧法来作为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方法,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的原则。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价值的减损,减损的形式是固定资产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价值转移,并且从企业的商品销售中来获取一定的利益和补偿。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时,各时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但是在加速折旧法下,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多计提折旧,后期则少计提折旧。折旧速度的加快,固定资产成本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符合谨慎性原则。
1.1.2 在期末存货核算中的应用
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当存货价格处于上升时期,采用先进先出法,造成当期成本费用下降,增加当期的利润。反过来,当存货价格处于持续下降时期,企业选择先进先出法人为地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违背了谨慎性的要求。所以很多企业使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算资产期末价值,这也是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典型表现。
1.1.3 在无形资产中的应用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四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必须满足下面的两个条件才能对无形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1)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企业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稳健的估计。同时,由于自创商誉不符合可靠性原则,如果将自创商誉作为一项资产予以确认和计量。这样会导致企业信息的用户对企业的前景抱有盲目的乐观,这就违背了谨慎性原则,是极其不稳健的做法。因此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能加以确认。”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出谨慎性原则。
债务重组收益从本质上来讲是属于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而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一点正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若是出现债务重组损失,那么就划分到当期利益损失或获得中,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这样一来,低收益确认就会得到保证。谨慎性原则在债务重组上体现为两点,从债务人来说,在以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只能确认债务重组的损失,在重组过程中增加的净资产,增加到资本公积,只有在收到补价的一方才能够确认收益;从债权人方面来说,用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时候,修改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则不应该确认,不得将这部分或有应收金额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要求承租人对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价符合谨慎性原则。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一规定,明确了融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包含在融资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里。资产实际购入的成本是由最低的租赁付款额现值体现的,如果低于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则资产入账价值应采用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借款费用会计准则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借款费用能否资本化首先要界定区分的界限。借款费用非资本化期间,则费用不得资本化,只能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才允许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正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中的不得高估资产的要求。
2、谨慎性原则在实务运用中的问题
2.1 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准则相互矛盾
2.1.1 与权责发生制的冲突
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称应计制原则,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其核心是根据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收入和费用。而谨慎性原则却是把还没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费用提前计入损益,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核心发生了冲突。
在历史成本原则的要求下,财产物资的计价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有物价变动情况时,除了国家有另外的规定外,企业不得调整账面价值。可是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存货可以采用成本市价孰低法计价,市价指的是重置成本,当重置成本低于存货的历史成本时,存货计价就按重置成本计价,这显然背离了历史成本原则。
2.2 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制约
在会计实务处理过程时,谨慎性原则具有的主观性比较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对谨慎性原则的使用也有相应的影响力,这样不确定的会计信息就会产生。对于可能发生的不同种类的事项,比如“合理核算”是确认、计量费用和损失的标准,但也不能忽略不一定会发生的费用、负债,并且也不能秘密计提准备。尽管在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颇为迅速,但是会计人员的素质仍然参差不齐。造成这样的原因是:一是部分会计人员更新知识的能力比较弱,业务水平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不能够及时地把新制度运用在会计实务中。二是虽然部分会计人员对这些新的应用了如指掌,但是如果这部分人员存在职业道德问题,又或者出于某种目的,滥用谨慎性原则,已达到私利。
2.3 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依照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形势,我国经济基础和国家财力还没有强大到普遍运用谨慎性原则,所以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还应该考虑具体国情,所得税要达到目标,即要求确保国家及时缴纳税收和稳定的财政收入。所以,在所得税确认时,在时间上,提前计量收入类、资产类,延迟确认费用、负债;在金额上,多计收入、资产,少计费用、负债;在对国家财政收入有利的情形之下,默认不确定性项目。但是谨慎性原则在确认计量过程中,要求必须记录能预见的费用和相关损失并予以确认,不能确定的收入,则不能记录和入账。谨慎性原则与所得税政策相冲突的不协调的表现在金额、时间和性质上。针对税前列支费用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八项准备金的提取为例,坏账准备超过3‰以上和其他七项准备金都要调整纳税所得额,使得企业要补交所得税,企业增加当期现金流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条件受到限制。
3、谨慎性原则应用的完善措施
3.1 加强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税法政策的协调一致
为了促进企业合理地积极地运用谨慎性原则,实现会计制度与税法制度协调统一是有必要的,这样可以缩短税收政策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处理两者的关系,在沟通协调中使税收合理化,减轻由于不合理的税收导致企业纳税负重,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3.2 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人员是会计行为的真正主体,因为必须由他们贯彻使用会计准则、会计方法。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使得会计报表反映信息真实、可靠,这些都是对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提出的要求。所以会计人员应该学习会计法、相关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在工作的实践过程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和道德质量,帮助企业显现出更加客观真实的财务情况和经营取得的成果。
3.3 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的冲突
合理的确定各个原则的先后使用顺序是有必要的,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谨慎性原则与其他原则矛盾。在会计原则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只能在坚持真实性原则这个前提条件下进行运用。当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或其他原则与谨慎性相互冲突时,选择什么样的原则是由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程度来决定,不确定性程度比较高时,优先考虑谨慎性,这样能够更合理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安排这些会计原则的先后使用顺序。
4、结 论
会计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会计核算的全过程都离不开谨慎性原则,其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如何正确的使用谨慎性原则,对企业会计报表所呈现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很大的影响,更进一步会影响报表的用户因这些反映的状况和成果作出的投资、筹资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所以贯彻落实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来说是很重要的,不可或缺的。
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太健全、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所以很多时候还是摸索着前进的。只有坚持谨慎稳健的态度,才能在保证日后企业积极健康的前进。在改革我国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扩大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中使用的范围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事情,使谨慎性原则渗入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只有真正的贯彻落实谨慎性原则才能为企业提供最及时、最准确、最全面的相关信息,我国的会计核算体系才会更加的完善,才会发展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