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江苏高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四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困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6个月婴儿被遗弃,南京玄武法院多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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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仅6个月的小美因脑部发育不良经医治未好转,其母亲和祖父母商量将小美偷偷丢弃。之后,小美被祖父母带至南京遗弃。群众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将小美送至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案发后,小美母亲称家庭困难,大儿子也患有疾病,虽然知道遗弃孩子违法,但系出于无奈,并强调将孩子接回也无法抚养,拒绝将小美领回,致小美滞留在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一年多。
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经多方联系,从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为小美募集5万元医疗费,并在小美老家为其接洽一家康复医院,帮助做康复治疗。小美母亲及祖母经承办法官教育感化,同意将小美接回抚养,并承诺悉心照料小美。小美被接回后,法院多次回访,了解其治疗和恢复情况并对其司法救助2万元。为确保专款专用,法院对该救助金办理了专项公证提存,由当地民政所按月向小美母亲发放。
残疾儿童、患有特殊疾病儿童及其家庭应当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作为,筹措医疗资金,联系康复医院,对困境儿童司法救助金专项公证提存,引入第三方代管救助金监管模式,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该案是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多维度救助,最大程度保护重病儿童各项权益的典型案例。
小学生受伤致残,金湖法院延伸救助
小光(时年9岁)系小学生,课间玩耍奔跑时与同学发生碰撞摔倒,导致脾破裂,构成残疾。相关民事案件审结后,小光因受伤严重,家庭困难,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法院立案后,联合县教体局、小光所在社区等相关单位人员实地走访,了解到小光父母收入不高、生活困难,且另有一幼子需抚养,决定对小光予以救助。一是对小光司法救助2万元,解决其生活急迫困难;二是向县教体局通报该案并发出司法建议,由其督促学校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并对小光在校安全、学习做好跟踪、帮助。校方及时安排教师一对一辅导,帮助小光赶上因伤落下的学习进度。教体局并组织开展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校园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三是联合县人民医院、街道等多方力量,定期对小光进行体检和心理疏导,安排专人对小光家庭进行日常帮扶。
该案中,法院不仅联合辖区多单位开展多元救助,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现实困难,还以点带面,建议教育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未成年在校学生人身安全,联合辖区内教育行政、医疗卫生、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救助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障体系。该案是法院精准发力,延伸解决未成年人在校安全保障、建立未成年人救助长效机制的典型案例。
8岁女孩遭性侵,宿迁宿豫法院精准救助
小阳(时年8岁)系被收养,与养父相依为命,以养父务农、打零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邻居朱某看到小阳经常一人在家,以糖果为诱饵,多次引诱小阳与其发生性关系,朱某因构成强奸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小阳养父身体残疾,家庭生活困难,决定对小阳进行司法救助。一是给予2万元司法救助资金,解决小阳生活急迫困难;二是联动民政部门提供兜底保障,为小阳办理困境儿童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通过“启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平台,将小阳列为帮扶对象。爱心企业和小阳养父签订帮扶意向书,建立暂定5年的帮扶救助关系,每年定期发放1万元公益基金,用于帮助小阳生活和学习;四是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阳受害后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审慎决定是否予以心理干预。
被性侵未成年人陷入困境不仅需要物质帮助,更需要心理关爱。法院在解决未成年人急迫困难的同时,联系民政部门落实保障政策、爱心企业提供长期帮扶,并通过专业评估审慎决定是否予以心理干预,避免造成新的伤害。该案是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需求,对性侵案件被害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失去父亲,无锡两级法院联动救助
小希(时年21岁)、小望(时年13岁)和小未(时年15岁)、小来(时年15岁)的母亲是亲姐妹,他们的父亲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双双去世。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两家支付交强险11万元,判令肇事者分别赔偿小希、小望家114万余元、小未、小来家115万余元。但是,除交强险外,两案仅执行到位4.9万元,肇事者正在监狱服刑,没有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
宜兴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小希、小望和小未、小来父亲生前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事故发生后两家生活陷入困境,决定对两家进行司法救助。一是帮助联系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案件,推进诉讼程序;二是考虑到两个家庭的三名未成年人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主动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联动救助,加大救助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支持,给予司法救助金30万元,两个家庭分获20万元司法救助金;三是组织干警捐款进一步提供帮助,并定期对两个家庭进行回访。
法院强化内部协作上下联动,对有重大影响且救助金额较大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联动救助,有利于对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救助资金进行动态调整,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效能。为此,省法院于2021年下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则》,对上下级人民法院联动救助工作作出规定。该案是法院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司法救助工作首要位置,及时有效落实联动救助措施,对失去主要生活来源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163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全省法院共对案涉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587人次。南京两级法院连续二十年开展“正苗工程”,对783名未成年犯进行判后帮教,累计700余人次获得减刑、685人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连云港赣榆法院“圆梦平台”帮教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重新返校率达100%,助力失足少年圆大学梦,已有21名未成年缓刑犯考上大学,其中2人考上研究生。
江苏高院下发了《关于落实困境儿童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建立健全“司法+N”长效机制,强化司法救助与民政等部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衔接,确保不遗漏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孩子。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63件,其中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9件,社会各界参与救助10件,共救助未成年人219人,救助金额348.92万元。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多维救助方式,南通启东法院联合启东市慈善总会共同成立“天平慈爱·法润东疆”救助基金,作为司法救助财政专项资金的民间补充,重点救助特困儿童。泰州中院建立“离异家庭子女成长档案”,开展回访、心理辅导等,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和帮扶。全省法院多次开展涉案未成年人联动救助,上下级法院协同发力,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效用,努力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全省法院坚持“当下立”与“长久治”相结合,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犯罪预防,推动全方位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现代快报+记者顾元森